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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2023年团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关于确定2023年团员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入团积极性,吸收思想政治强,工作表现好,品学兼优、积极上进的青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切实增强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为党培养好助手和后备军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推荐入团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咸职院团发[2023]2号)文件精神,通过个人申请、支部推荐、总支考察、团委审核、校内公示等多个环节,共确定入团积极分子167名。经过团课培训、结业考试和积极分子的综合评价,共有150名入团积极分子通过了培养教育和考察(名单见附件1),按照团员发展流程,现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确定团员发展对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

(二)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高、日常表现和道德品质好,具备正确的是非观、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言行举止文明。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四)通过学院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团课培训并顺利结业。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召开团支部委员会,确定团员发展对象。(5月9日-5月13日)

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所在的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邀请辅导员参会,到会委员应超过支部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通过2023年入团积极分子团课培训并顺利结业的入团积极分子,从思想觉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以及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讨论,确定团员发展对象并形成支部意见报团总支预审。

(二)团总支预审。(5月14日-5月20日)

团总支根据各团支部报送的团员发展对象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等实际情况的核查,并将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团支部委员会,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同时将预审合格的团员发展对象花名册(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上报校团委审核。

(三)团委审核。(5月22日-5月31日)

校团委召开委员会,对上报的团员发展对象进行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对批准入团的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并举行入团仪式,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电子数据库,并上传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

三、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名额(人)

二级学院

名额(人)

师范学院

30

仪祉农林学院

2

医学院

21

财经学院

9

信息工程学院

23

机电(技师)学院

11

建筑工程学院

10

汽车工程学院

8

医药化工学院

11

体育学院

2

小学教育学院

5

 

 

 

、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要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抓好团员教育工作,落实“三会两制一课”要求,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增强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

(二)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团组织要深刻认识到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利用青马工程、团课、主题团日等团的各项活动,多种途径开展培养教育、增强团员意识。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发展团员所需材料填写规范》《入团志愿书填写规范》等材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执行,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团前教育。

(三)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团员信息。各团总支在团员发展工作中,须认真指导发展对象本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由团总支统一将团员证交由校团委盖章。手续完毕后,应将入团材料装入学生档案,同时更新“智慧团建”系统团员电子数据库,并上传新团员电子档案。

联系人:秋月

联系电话:029-33137018

 

 

                                                                      共青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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